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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11G2602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水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变更的函 明发改函[2018]3号、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明发改审批[2017]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明水县第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明水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2.2建设地点: 明水县第五中学
2.3工程规模: 明水县第五中学教学楼(部分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气通风等)、风雨教室及功能用房、运动场等相关附属工程 。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20 日,总工期: 127 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9,314,461.41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缴纳社保需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8.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成立以来的行贿犯罪记录。
3.8.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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