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3954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作物生产全过程托管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一、服务地点: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
★二、服务面积:约1376亩(准确面积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做土地调查后认定的实际面积为准)。其中,南山大地约1123亩,西鸡场南墙外约28亩,原苜蓿草地约168亩,畜牧楼前约48亩,西鸡场大地约9亩。
★三、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招标地块农作物生产全过程的农资采购(包括:玉米及牧草种子、底肥、口肥、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及各项作业(包括:约2.5km排水沟清淤、周边约1km护栏及刺线安装、周边约3km护栏及刺线维护、整地、播种、施肥、两遍除草、两遍植保、收割、协助产出物处置等)。
★四、服务要求:
1、农资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具有本项目的农资采购发票,供招标人备查)。
2、玉米4叶期平均保苗率:80%以上;如未达到,中标人负责重新播种,发生的二次播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玉米收获总损失率:3%以下;损失率高于3%的,按实际损失率与3%的差值乘以本地块玉米产量及收获时市场玉米价格,赔偿招标人损失。
4、玉米亩产:30%水分玉米亩产至少1514斤,标准水情况下玉米容重至少700克。玉米收获时,双方在场以售粮总量除以服务面积的方式测产,与1514斤/亩相比,亩产每低于100斤的,扣减中标人每亩报价5元,直至扣完为止。如遇自然灾害,且周边土地玉米产量不能达到1514斤/亩以上时,中标人责任免除;否则视为中标人原因所致减产,并按如上方法扣减中标人报价。
★五、其它要求:
1、按照科研用地属性及招标人现有畜禽饲喂试验等需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支持招标人开展牧草等相关科学试验研究工作,配合做好收获作物的饲喂试验、副产品处置工作,并同时承接与土地管护相关的服务工作。
2、中标人需接受招标人种植过程中全方位监督及验收,根据内控需要相关涉及种植过程中验收检斤等环节须有招标人纪检及审计部门参与共同完成,以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提高操作透明度。
3、因土地种植需根据具体实施中作物生长情况及收割方式有所变化,后期结算需根据实际实施环节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招标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服务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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