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移民安置区公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移民安置区公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6]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及社会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13个敞开式居住街坊进行更新改造,新增门房、围墙、大门及监控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两个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移民安置区公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主要对A02地块、A03地块、A07地块、A08地块、D03地块,敞开式居住街坊进行更新改造,新增门房、围墙、大门及监控设施等。
永宁县闽宁镇移民安置区公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主要对A01地块、B05地块、B06地块、D01地块、D02地块,敞开式居住街坊进行更新改造,新增门房、围墙、大门及监控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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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