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六标段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六标段至九标段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东管(经)〔2025〕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新建雨水主管31.98公里,管径De315、D500-26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和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道,配套建设雨水支管、预留管、检查井、雨水口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
(二)调蓄池工程。新建调蓄池2座,其中CSO调蓄池有效容积4.5万立方米,尺寸120 米×80米×8.2米,银湖公园调蓄池有效容积0.25万立方米,尺寸30米×25 米×6.6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污泥冲洗泵、阀门、在线监测、室外围墙、检修道路、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宁东城区。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六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七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本公告招标标段为六标段至七标段。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六标段;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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