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零星购买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零星购买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MYZ-2025-GKTP-09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总预算76.80万元,拟签订为期1年的协议。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采购。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零星购买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MYZ-2025-GKTP-09
3、项目概述:
服务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全盟辖属 20 个金融网点(锡市 2个、阿旗1 个、苏左1 个、苏右2 个、二连3 个、多伦2 个、蓝旗2 个、白旗2 个、黄旗1 个、西乌1 个、东乌2 个、乌拉盖1 个),提供相关保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零星购买保安服务 | 1项 | /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所报保安服务(含税)单项报价不得超过3200.00元人/月/网点,总价不得超过768000.00元,如投标报价高于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
3)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4 年的审计报告)。
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8)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
9)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4)供应商须具有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注:1.上述要求是对潜在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2.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中标人自负。
3.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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