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项 项目 管陕西邮政汉中市分公司旺季期间外迁场地内部处理环节新安 21增服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至A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陕西邮政汉中市分公司旺季期间外迁场地内部处理环节新增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
1、项目名称:陕西邮政汉中市分公司旺季期间外迁场地内部处理环节新增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SY2026-1/ZDZB2025121801
3、项目概况
3.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陕西邮政汉中市分公司旺季期间外迁场地内部处理环节新增服务外包项目,费用预算69.75万元。
3.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2 月28 日止。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3 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手续。
4.4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陕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8 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9 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5、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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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