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2026-2027年哈六联合站硫磺回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31-FK041-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承担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以下工作任务:根据哈六联合站硫磺回收系统已有装置、工艺,按照设计文件中络合铁脱硫化氢回收工艺要求,提供络合铁、螯合剂、生物抑制剂、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和氢氧化钾6种药剂及技术服务,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尾气排放达标;对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装置溶液化验报告出具运行解决方案;在装置检修阶段提供技术指导;负责硫膏依法合规自行运输、无害化外销处理等全部工作量。
2.2招标范围: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哈六联合站。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具有油气场所含有硫磺回收技术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无。
3.8企业信誉:无。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0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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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