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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金华汽车充电桩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金华汽车充电桩建设施工项目(招标编号:HX-ZJ-ZB-2025-025),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2025年金华汽车充电桩建设施工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及相关变压器设备进行采购。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该项目属于【电力工程】小型项目。

1.2采购预算:390万元(含税)。施工费预算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具体见报价说明附件)折扣(非OFF)100%测算。

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自下发订单通知之日起3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1.7计划工期:自下发订单通知之日起5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验收。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充电桩甲供除外)

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中标人数量:2个,份额划分如下:

地市名称

中标人数量(家)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总预算及各份额预算(含税,万元)

施工(不含变压器)预算(含税,万元)

变压器预算

(含税,万元)

实施区域

金华

2

1

57.13%

222.8

76.8

146

义乌、东阳、永康、磐安

2

42.87%

167.2

51.2

116

婺城、金东、武义、兰溪、浦江

合计

100%

390

128

262

/

1.11保修期: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合同期限(集采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以对应份额施工(不含变压器)预算+对应份额变压器预算×中标折扣(非OFF)报价作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和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均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设备部分折扣(非OFF)报价基准价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产品规格

单位

份额1

预估数量

份额2

预估数量

项目

预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1

10KV干式变压器

1000KVA

2

2

4

222474

2

10KV干式变压器

1250KVA

2

1

3

259884

3

10KV干式变压器

1600KVA

1

1

2

30217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说明: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1)投标人须是变压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变压器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2.5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合规。

2.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充电桩施工或外市电施工类业绩】。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7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许可: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五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是否换发电子证照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s://zzxy.nea.gov.cn/#/gateway/inquiryPublic)查询结果为准。

2.9投标人满足以下安管人员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配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配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说明:(1)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2.10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投标人承诺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人员,持有有效的相关特种作业证(须在作业证规定的操作范围内作业),至少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工种。若一人同时具备前述多个有效特种作业证的,则相应作业类别均予以认可。

2.11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金华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工程物资(基础设施)-电力引入设备-变压/稳压设备-变压器-变压器或工程服务-施工-能源业务-新建-外市电引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8)在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外市电引入】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9)按照招标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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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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