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地铁11条既有线路隧道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2091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1.2.1预估规模:本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地铁11条既有线路隧道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预算预估不含税金额为768.34万元。
| 地铁线路名称 |
覆盖范围 |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合计(万元,不含税) |
|
| 隧道传统室分 |
电联传统室分信源 |
|||
| 地铁4号线大兴线 |
安河桥北站-天宫院站 |
170.24 |
3.65 |
173.89 |
| 地铁7号线 |
北京西站-焦化厂站 |
88.83 |
1.9 |
90.73 |
| 地铁8号线 |
育知路站-金鱼胡同站、前门站-五福堂站 |
170.24 |
3.65 |
173.89 |
| 地铁9号线 |
国家图书馆站-郭公庄站 |
62.92 |
1.35 |
64.27 |
| 地铁13号线 |
东直门站-柳芳站 |
11.1 |
0.24 |
11.34 |
| 地铁15号线 |
清华东路西口站-俸伯站 |
103.63 |
2.22 |
105.85 |
| 地铁亦庄线 |
宋家庄站-亦庄火车站 |
33.31 |
0.71 |
34.02 |
| 地铁房山线 |
大葆台站-白盆窑站 |
11.1 |
0.24 |
11.34 |
| 地铁昌平线 |
昌平西山口站-南邵站 |
51.81 |
1.11 |
52.92 |
| 地铁首都机场线 |
东直门站-T2航站楼站 |
36.09 |
0.77 |
36.86 |
| 地铁西郊线 |
国家植物园站-巴沟站 |
12.95 |
0.28 |
13.23 |
| 合计 |
752.22 |
16.12 |
768.34 |
|
1.1.2.2实施地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1.1.2.3设计周期: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1.1.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2.5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本次中标人数量为3个。
| 序号 |
排名 |
地铁线路名称 |
份额 |
份额比例 |
预估金额 (万元,不含税) |
| 1 |
第一名 |
7号线、13号线、15号线、昌平线 |
1 |
33.95% |
260.84 |
| 2 |
第二名 |
亦庄线、8号线、西郊线、首都机场线 |
2 |
33.58% |
258 |
| 3 |
第三名 |
9号线、房山线、4号线大兴线 |
3 |
32.47% |
249.5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含),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轨道交通公网覆盖类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绩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
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投标人在招标人同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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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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