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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 项目编号:03-07-04A-2025-D-F-E26414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涉及长春市11个县(市、区)176个邮政营业网点180个台席(附表1)。

(1)外包服务项目:☑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收寄国内函件☑收寄国内包裹 ☑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和盲人读物 ☑收寄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办理邮政汇兑(便民汇款) ☑收寄特快专递、标准快递邮件☑办理报刊订阅业务 ☑办理集邮预订 ☑办理代收代缴类业务☑ 办理分销业务☑集邮与文化传媒业务 ☑窗口投交邮件 ☑办理邮政代办的其它业务 ☑ 撤回和更改 ☑查验赔偿 ☑业务档案等。

(2)外包基本环节:邮政营业网点提供的邮政服务及日常操作行为。主要包括:营业前准备、窗口收寄、邮件封发、交接等。

(3)外包模式:

营业外包使用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营业网点为营业环节外包实施工作场所,使用邮政企业提供的设施设备、营业生产系统、用品用具、业务单式等。

(4)营业环节外包费用:

第一部分按单台席小时服务单价测算服务工时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经办的服务项目如下:

☑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收寄国内函件 ☑收寄国内普通包裹☑收寄国际及台港澳邮件

☑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和盲人读物☑办理邮政汇兑(便民汇款)☑窗口投交邮件 ☑办理邮政代办的其它业务 ☑ 撤回和更改 ☑查验赔偿 ☑业务档案。

第二部分按纳入计件范围业务种类的计提比例测算外包费用。纳入办理计件范围的业务主要指竞争性业务,此部分包含 ☑收寄国内特快专递、标准快递邮件、国内快递包裹、国际特快专递☑办理电商(代收、代缴)业务☑电子商务-代收代缴-营销转介会员服务-普惠保险协办☑办理分销业务 ☑办理集邮业务 ☑办理报刊订阅业务☑支局自提业务。

注:如果邮政企业由于不可抗因素,造成外包保费当月无法结算,则需要外包公司按期给外包人员发放工资,以维护外包人员的队伍稳定。

四、相关要求:

  1. 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2. 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预算金额:

本项目整体预算为 2040.34(含税)万元(2025.11-12 月费用预算 170.03万元,2026 年费用预算 1020.17 万元,2027.1-10 月费用预算 850.14 万元),外包费用由外包台席所属分公司与外包单位结算,外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外包人员工资、替班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工号牌等一切费用。具体费用情况还需依据年度外包台席实际运行据实结算。

投标单位需报折扣系数,投标单位需根据外包费用计费标准,按统一折扣系数报价,投标折扣不允许保留小数,若保留小数无论大小均不予计取(例如:折扣系数为95%,则结算费用打九五折。)投标折扣是在计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系数不得高于100%(含100%)。

折扣系数和总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上限总价、计费标准均见附表2)

外包结算费用计费公式=全年工作量外包成本费用+计件费据实结算。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八、标段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中标供应商1个。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 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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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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