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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农村饮水增压泵站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251209001001
1.招标条件
巴彦县农村饮水增压泵站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巴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结余资金,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农村饮水增压泵站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巴彦县五一村、永常村、天德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增设松花江五一村、永常村和巴彦镇天德村3处增压泵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3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1104972.79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同时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承诺在项目实施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4)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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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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