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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51124002001
本招标项目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已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关于江川等有限公司第二批“两供两治一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1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红旗岭农场;
2.3建设规模:维修房屋6栋;改造供水管道6.6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污水管道6.9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供热管道1.8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供热设备1套;购置下水道疏通清洗车1台;购置垃圾箱约160个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26419212.77元;
2.5计划工期:30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市政公用工程配备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电子印章;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
3.7潜在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3)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
投标人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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