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80 )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范围符合招标项目,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且提供垃圾处置具体去向(相关处置公司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垃圾清运处置所必备的专业设备和工具。
4.须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的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合法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同一标段内同一项目的承包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承包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9.投标人应承诺具备在包头市包西机务段所辖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处置能力,且在合同签订后具备24小时以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垃圾清运处理能力。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另行分包、转包、拆包。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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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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