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市袁家山小学新建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袁家山小学新建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审批(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一般债券等,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逐年分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审批(2025)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娇子路与黄堡路交叉口以东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拟建小学为非寄宿制完全小学,总规划用地面29677.92m2,西昌市袁家山小学新建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6380.19m2,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0700.78m2,其中新建三栋教学楼,建筑面积为9612.18m2;一栋1层图书室675.36m2;门卫室37.90m2;设备用房375.34 m2;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竖向土石方工程、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污水处理设施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投资额:6819.16万元
2.3计划工期:1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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