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张坎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岷江张坎航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先行开展岷江张坎航电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眉市发改法规函[20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玻璃江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玻璃江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法规函[20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SPPREC20260130047(BX))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2.3 总投资:36.11亿元(具体金额以项目核准为准)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的相关要求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需要具备(1)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个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类项目业绩,(2)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个装机容量8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或电站厂房)的初步勘察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支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工程设计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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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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