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航空动力试验装置地方配套项目场平工程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氢能航空动力试验装置地方配套项目场平工程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川投资备【2508-510186-04-01-895675】FGQB-0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简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简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8-510186-04-01-895675】FGQB-03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本标段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氢能航空动力试验装置地方配套项目场平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范围包含场平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及地基处理工程。总挖方量约156万方,回填方约145万方。
2.4监理服务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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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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