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中卫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中卫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中国地震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中卫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中震函〔2025〕1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 3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900平方米,框架结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室外管网、地面硬化、围墙、大门等,含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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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