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453地块综合环境改造出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76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453地块综合环境改造出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LFJ2600150-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53地块综合环境改造出新项目已由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鼓政务备〔2025〕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模范路科技创新园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模范路科技创新园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号
2.2 招标范围:453地块综合环境改造出新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2.3 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488,75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453地块综合环境改造出新项目,建筑面积为42797㎡,建设内容为:(1)453地块景观、室外道路及停车场、室外管网、室外消防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2)电力增容工程;(3)建筑外立面出新改造提升,局部建筑土建及屋面维修,用于科研与办公,主要用能为空调系统。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4057.5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
(4)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情形;④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
(4)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情形;④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