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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兴隆镇沈村上游段兴隆沟防洪治理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泸定县兴隆镇沈村上游段兴隆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泸定县兴隆镇沈村上游段兴隆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定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水利【2025】2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定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水利【2025】2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兴隆镇兴隆沟银厂村、毛家寨、沈村和堡子村。

2.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和护脚合计977.00m,其中堤防914.47m,护脚62.53m。排涝涵管2处。

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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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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