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大观楼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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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大观楼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54号、翠发改批[2025]246号、翠发改批[2025]3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资金、中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54号、翠发改批[2025]246号、翠发改批[2025]3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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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2建设规模: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对大观楼街道工会职工宿舍、五交化公司宿舍,安阜街道烟厂宿舍、电信宿舍以及合江门街道千禧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居民724户。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的道路改造约3.7万平方米,电力通信管线改造约6.2公里,供排水管网改造1.7公里,燃气管网约0.6公里以及相关配套便民设施改造等。 (2025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对大观楼街道工会职工宿舍小区、五交化公司宿舍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实施提升改造,涉及居民724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公共楼梯间墙面整治、公共楼梯间栏杆改造1350米、公共区域改造更新3000平方米、新增小区安防设施、小区文化氛围营造以及房屋主体修缮等。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本项目涉及大观楼街道65个小区,108栋楼,3839户居民,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楼道及公共区域改造、公共楼梯间栏杆改造1.28万米、建筑物外墙修整、楼栋主体改造提升,小区路面修整2.1万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2.3本标段总投资额:约664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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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设计、施工组织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即可)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4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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