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乐滋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94%+6% ,招标人为 乐至县乐滋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建设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乐至县石湍镇。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土地整理1840亩,其中田 1000亩,旱地840亩,新建渠系4320米,新建机耕道4645米,其中3米宽道路2845米,3.5米宽道路1800米,新建生产便道 1935米,囤水田埂1处,蓄水池1口。
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乐至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2.3 合同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2.4 质量要求: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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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