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油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江油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6-510781-04-01-345193】FGQB-09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鸿飞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鸿飞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政审【2026】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财智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油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
2.2工程地点:江油市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康镇官渡村、旧县村、星火村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工程、农村居住社区提升改造工程、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程。
2.4招标范围:(1)勘察:包括本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初勘、详勘、补勘等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设计: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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