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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检修厂造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6-2028年度检修厂造价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主要内容:委托人的造价咨询项目,范围如下:

(1)工程量清单编制;

(2)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施工过程咨询:提供施工阶段发生的工程变更、索赔、计量与支付等的审核和咨询服务;

(4) 竣工结算咨询:提供已完工程的结算资料审核和咨询服务;

(5)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提供包含(1)、(2)、(3)和(4)的所有内容,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咨询服务,成本监控与预警服务,发、承包双方合同履行过程及记录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服务、委托人安排的与项目造价控制和管理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6) 零星咨询: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范围以技术要求、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2.2 服务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单项合同工期以单项执行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实施地点:检修厂项目所在地(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区域)。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类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等扫描件);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报价供应商;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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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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