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JSJM-C2026-0001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取整体外包方式,供应商采购食堂粮油、禽蛋、奶类、调味品、佐味料、食材等时蔬及一体化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每日早餐、午餐、晚餐职工餐饮的制作、供应,餐具回收、清洗、消毒,主副食品等食材的采购,食堂管理、服务等,以及与食堂、饮食等有关的安全卫生、食堂区域卫生保洁,厨余垃圾清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即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时间:2026-02-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10_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05193689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北门2-106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3043366-48f2-41a6-b678-8e8f06d4a3a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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