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搅拌器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搅拌器采购招标人为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搅拌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招标范围为: 搅拌器一批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简称宏伟园区)大庆炼化分公司厂区内。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6月30日前。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16台/套、搅拌器采购
1、投标人名称(形式评审):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具有搅拌器系统设计、制造、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4、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日) 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或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满足上述内容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料: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3)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含现金流、损益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报价要求:(1)符合报价要求,固定总价,车板交货。
(2)最高投标限价:202.4628万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7、交货期:2026年6月30日前
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简称宏伟园区)大庆炼化分公司厂区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
10、质保期:自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重要零部件因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坏,卖方免费更换,更换部件应提供一年的机械保证期。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团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2、数字化交付: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请购文件、统一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以及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投标人严格按照请购文件对工程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数字化交付工作。(投标人须出示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书)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在化工行业的业绩,至少应提供2套具有在相同或相似工况条件下的应用业绩。注: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规格、签署盖章页等,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扫描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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