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2026年度计划巯基乙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1-039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2026年度计划巯基乙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巯基乙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巯基乙醇作为腈纶装置聚合反应过程中的分子量调节剂,起到终止聚合反应的作用。加入点为聚合装置的聚合釜。
最高限价:175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到货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后,3个月付款。当结算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对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聚合装置使用的产品,要进行5吨的装置试用考核,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买方化纤运行部负责出具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大批进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巯基乙醇是危险化学品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前,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
项目负责人:孙松义 联系方式:0459-6761672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孙鹭鹭 联系方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 注 |
| 巯基乙醇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
吨 |
70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聚合装置巯基乙醇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产品标准要求
2.4.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
2.4.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2.4.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4.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2.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2.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3.1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和代理商参与。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巯基乙醇)。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2代理商须提供:
1)本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投标产品生产商授权书。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巯基乙醇)。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资质(见3.1条)。
3.3 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4 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见“产品标准要求”)、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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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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