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部(第一批)&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部(第一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谈判编号:CTGS-2026-02
1.采购条件
项目1:
启动区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雄安新区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2: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河北雄安华景置业有限公司,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2项目概况:
项目1: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9876.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325.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51.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602平方米。主要建设实训用房等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配合报装、办理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不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的缴纳)、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配电工程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系统对接)。具体内容如下:
(1)自大市政电力井至变配电室对接10千伏电力、通讯路由的施工,包含全部土建通道、桥架及电缆管线预埋、电缆井的施工(含需通过现状市政路的所有管线和土建路由,含红线外部分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衔接、现状复原等衍生工程。含电缆排管的开孔及修复工作等)。
(2)自开关站出线柜下口接线螺栓至公用、用户变配电室内(不含变配电室土建、室内动力、室内照明、通风空调、排水、变配电室辅控电管预埋、建筑消防及门窗)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的全部内容,同时包括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建设过程,以及报装及开户、移交产权单位等必要手续、资料办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项目2: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24699.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同步建设公服配套等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含变更)内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报装、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不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其中公用配电室需移交给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用户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系统对接),上述内容BIM的建设及应用由招标人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1)电源接引的开关站至项目配电室对接的10千伏电力、通讯路由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电缆工井、穿越市政道路的电力排管及线内的电力排管(不含车库以内、变配电室以外的10KV高压线缆的桥架),绿化地开挖回填,道路下顶管,支吊架等。
(2)自开关站出线柜下口接线螺栓至公用、用户变配电室低压柜(不含变配电室土建、室内照明、通风、排水、建筑消防、门窗,包含设备基础、变配电室的桥架、绝缘胶垫、接地系统、挡鼠板等必需工作内容)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在全部内容。
(3)变配电工程的调试、包装、办理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正式电接通正常使用后的运行维护、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工作(其中公用配电室需移交给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用户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能源系统对接)。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启动区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启动区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第一批自购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1:物资包件一览表(实训基地)、附件1-2:物资包件一览表(西北片区)。
2.5计划供货期:计划供货期:2026年1月-2026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面进行交货。
2.7价格确定: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价格均为固定价格,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投标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
3.2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提供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可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或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北京市、河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中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含有投标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本次不接受“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名录中的企业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5.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5.3评标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6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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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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