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矿用水离子分散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4-ZB-260124913 SXZB-2601 01810GZH00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矿用水离子分散剂(招标项目编号:JNB254-ZB-260124913 SXZB-2601 01810GZH003/01)已由中共山西三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25]1次、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纪要[2025]1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矿用水离子分散剂。
2.2 招标内容、范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 1 |
矿用水离子分散剂 |
/ |
吨 |
40 |
一年 |
|
2.3 交货地点: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按需供货(交货期一年),必须按照甲方要求,24小时内使用甲方当地环保政策要求的车辆及时送至中能煤业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水离子分散剂类似产品销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30 18:00至2026-02-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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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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