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白洋园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2026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6-00009
3、项目名称:高新区白洋园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维修内容为高新区白洋园区内车行道、人行道、排水管网、污水泵站等设施的日常零星维护维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完成。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磋商小组不予采信;,(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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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