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绩溪公寓乘务员汽车接送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6-03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绩溪公寓乘务员汽车接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绩溪公寓乘务员汽车接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3年内没发生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两个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1.4服务业绩:投标人须具有从事道路运输服务项目相关经验,提供2023年以来签订的不少于3份不同业主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甲、乙双方单位的盖章印迹,且盖章印迹清晰可辨)。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2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2)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2024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列为C、D等级的供应商。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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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