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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龙固镇人民政府龙固便民服务中心屋面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031-ZHZC-C2026-0002

项目名称:龙固便民服务中心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8715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9.871535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龙固便民服务中心屋面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安装,电缆敷设,电网对接,接地极安装,钢结构车棚,2年运维服务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供应商(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

5.供应商(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非联合体无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且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6-01-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四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北京时间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990657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A2楼南四楼招标代理部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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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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