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XM-2026003
项目名称:2026年度莲湖区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1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北关街道、北院门街道、红庙坡街道、青年路街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桃园街道、环西街道、土门街道、西关街道、枣园街道及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北关街道、北院门街道、红庙坡街道、青年路街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 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4)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