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G-JZXCS〔2025〕22号
项目名称:商洛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中队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6,369.4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后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教中队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教中队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电子证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建筑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电子证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含电子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建安B证证书(含电子证书),并提供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两者任选其一)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须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须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须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