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溪流域龙之谷段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上山溪流域龙之谷段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77995 。
1.3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新建堤防723m,新建4座生态堰及生态堰所在河段进行河道疏浚。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间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并形成相应的水土保持成果(含报告、附图、附件等)。
2)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修改。
3)配合采购人完成业主要求的报审、报批、后续设计服务配合工作。
4)配合采购人完成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存档工作。
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 。
2.2 服务期限:工期暂定1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总体应满足采购人与业主签订主合同工期要求 。
2.3 服务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成果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标准的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入费用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 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水土保持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公司参加需有母公司授权。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年 01月09 日 15时 00 分至2026 年 01月12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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