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室内外安全防护栏杆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室内外安全防护栏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室内外安全防护栏杆公开询比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95769。
1.3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
1.6 采购项目概况: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项目为“EPC”工程承包模式。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896.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133.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582.36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3栋住宅楼(13层1栋、17层2栋)、S1商业楼1座。合同工期600天。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所有室内外安全防护栏杆采购及安装。
2.2 交货期:2026年2月-2026年5月。
2.3 交货地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居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
2.4 物资质量标准:室内外安全防护栏杆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未明确的质量标准,则承包人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1)《楼梯栏杆及扶手》JG/T558-2018;
(2)《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 470-2019;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利润表中净利润为正值,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良好,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需提供近三年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应的履约良好证明资料,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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