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磁浮飞行风洞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磁浮飞行风洞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磁浮飞行风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创新〔2024〕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成都流体动力创新中心,共建单位为四川天府新区磁浮飞行研究院(负责建筑工程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四川天府新区磁浮飞行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创新〔2024〕1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鹿溪村。
2.2 建设规模:
磁浮飞行风洞项目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作为磁浮飞行风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风洞工艺设备提供安装基础和科研、试验、仓储等场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试验用房、科研用房、真空泵等设备安装平台、设备基础、室外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2880㎡。本项目科研试验用房五层,建筑高度22.5米,其中试验大厅屋面为钢结构。本项目设备基础为桩基础,桩长15米至25米不等。
2.3招标范围:
2.3.1本项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现状地貌下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12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需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2.3联合体协议书需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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