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矿1327工作面设备拆除及回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东矿1327工作面设备拆除及回收项目,招标人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东矿1327工作面设备拆除及回收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1. 1项目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2. 1.2 服务周期: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1.3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服务和技术要求。
2.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1.拆除并回收ZC5160/30/50型充填支架58架(包含支架相关配套的阀组、管路)。
2.支架撤出后,在采空区使用方木打设“井”字型木垛。3.拆除并回收SGZC800/200型工作面刮板输送机2部,配套溜槽108块。4.拆除并回收MG500/1140-WD型采煤机1台,SZZ-800/200型转载机1台,PCM-160型破碎机1台。5.拆除工程结束后,1327工作面照明和“五小”等所有设备拆除并回收。该项目中1327工作面原有的绞车、照明等设备可在井下调配使用,根据回收进程确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1.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
3. 1.3 财务要求:/;
3. 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井下设备安装或设备拆除回收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 1.5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1.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09:00时至2026年01月0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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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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