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金河组团 JH02-06-01 地块商业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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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珙县金河组团JH02-06-01地块商业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4-511526-04-01-562547】FGQB-030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4-511526-04-01-562547】FGQB-03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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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工程、防水、保温、外立面装饰公区装饰、消防安装、强弱电安装、景观工程等。建设规模:珙县金河组团 JH02-06-01 地块为商业用地,占地面积 2422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8000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涉及的服务工作)、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6亿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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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1)已完成的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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