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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服务(三次招标)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服务(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17-FW1281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服务(三次招标)已获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〇服务项目: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服务采购。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3、项目承办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21-58956783。

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5、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〇服务地点:上海市内中国石油所属加油站。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工艺管线专业清洗(含油罐井盖、法兰盘、潜油泵等设备拆卸,协助加油站完成退油倒油等作业、惰性气体置换、储罐高压水清洗、设备恢复、密封垫螺栓更换等);协助招标人对清罐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办理转运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按油罐数量不分大小,按单罐报价,油罐均为埋地卧式罐,规格为10-50m³不等。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当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份额约占采购总额60%,第二中标候选人份额约占采购总额40%。当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展开充分讨论并记录入报告;若仅有一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时,项目流标。

工作量的分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计划安排、中标人当时工作量饱和度进行综合调配,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招标人有权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

估算金额:约200万元(含税)。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服务作业量,以采购期间实际发生额度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权项

分项

最高限价(含税)

a

加油站储罐机械清洗

(10m3至50 m3

5000元/具

b

管线清洗

500元/具

c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5000元/具

 

2.8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不考虑罐内阻隔防爆材料拆除及重新装填费用、不随危废处置数量、不随清洗加油站储罐的数量、大小、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变化。

2.9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包括支票、银行转账等)。单次储罐清洗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0天后,支付此次全部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

3.1.2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或企业内审评价报告。

3.1.3本次项目废油(渣)处理部分允许分包。

如分包,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将把废油(渣)处理部分工作分包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格的企业(承接分包工作的危废处置企业具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加工利用的专业资质)。投标人确认中标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危废处置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由危废处置企业负责本项目清罐产生的危废处理,并协助招标人按实际发生储罐清洗的加油站每站单独办理《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满足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处理;如危废处置企业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由其自行负责寻找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资质企业作为本项目危废运输合作单位(须附相关合作协议),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前由危废处置企业负责在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中标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危废处置企业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未完整承诺且未提供承诺内要求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如不分包,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格相关证明(获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加工利用的专业资质)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承诺:近两年的储罐清罐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格式自拟)。未完整承诺要求内容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晚于2025年之后的,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承诺:不存在资不抵债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社会信誉良好,所在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完整承诺要求内容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将被否决。

3.3.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公司“三商”黑名单的。

3.4业绩要求:

提供近两年具有储油罐清洗业绩或本项目类似的加油站储油罐清洗业绩合同至少1项(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5.2 每组清罐作业队伍人员配置4人及以上,具备组织 2 组清罐队伍及设备同时进行清罐作业的能力。(提供人员清单);

3.5.3 每组至少一名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5.4每组应至少一名持有应急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的电工作业人员;

3.5.5 以上人员需提供资格证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保单(购买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

3.6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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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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