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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赣州市章贡区建筑再生资源利用加工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重新招标公告(网)

赣州市章贡区建筑再生资源利用加工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重新招标公告

赣建区招字〔2025〕第40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建筑再生资源利用加工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重新招标。

2.招标人:赣州市章贡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5.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75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约408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固体废弃物预处理设备1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专用生产设备1套。

6. 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固体废弃物预处理设备1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专用生产设备1套,具体详见本项目设备清单及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所对应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骨料供给系统-冷再生专用骨料斗、搅拌机-双卧轴强制式搅拌器、筛分系统-振动筛),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唯一授权书。若出现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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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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