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一、二标段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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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汉发改投资[2025]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源县黎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融资资金、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垃圾破碎筛分成套设备、制砖系统成套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汉发改投资[2025]2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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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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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汉源县;
2.2建设规模: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25万吨/年。包含综合处理车间、制砖车间;建设建筑垃圾预处理及再生骨料生产线1条、再生无机料生产线1条、烧结砖生产线1条(年生产砖不低于8000万块标砖),并配套场站所需其他辅助工程;配备1套建筑垃圾移动处理设施设备等总投资约16898.45万元。 2.3交货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过程及后续实施阶段的设备采购,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出具的任务书为准。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二个标段。 2.6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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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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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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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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