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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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雅经开审批〔2025〕32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雅经开审批〔2025〕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雅经开审批〔2025〕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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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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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约43亩,总建筑面积约70728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厂房面积64040平方米、研发厂房面积5452平方米、门卫室面积36平方米和地下停车场面积12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水管网1.5公里、排水管网2.7公里、供电管网0.9公里、供气管网0.9公里及地上停车位、园区道路和园区信息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建筑安装工程费219820446.67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内所有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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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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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本项目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等事项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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