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5-FG046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江西乐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所需砂石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位于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鸬鹚乡、众埠镇境内,距乐平市直线距离约15km。工程库区共新建29个防护片,堤线总长65.653km,其中土堤59.319km、防洪墙6.334km;新建电排站35座,总装机2314.5kW,新建节制闸22座。对淹没影响具备抬田条件的农田采取抬田措施,共22处,总面积13285.1亩,新建提灌站17座,库岸防护3.287km。
2.采购范围:砂石料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出厂价、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杂(输)费(运输至指定施工区域)、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砂石料176000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26.5mm |
吨 |
90000 |
|
2 |
泥结碎石 |
级配碎石粒径5—75mm |
吨 |
86000 |
|
合计 |
176000 |
注: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交货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5月31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需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
5.交货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指定施工区域。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
6.1水泥稳定碎石应满足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26.5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小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不得大于50%。细粒土的液限应小于25%,塑性指数不大于7,水泥要求必须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的有关规定,水泥剂量5%。
6.2泥结碎石应满足泥结碎石路面所用材料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泥结碎石路面设计容许弯沉值:<1.9mm。
(1)抬田田间工程道路泥结碎石路面厚20cm,由路面基层(18cm)路面磨耗层(2cm),两层组成,分层铺筑碾压,磨耗层级配要求应符合下表1规定。
表1 路面磨耗层材料级配表
层 位 |
筛 孔 ( m m ) 通 过 率 ( % ) |
<0.5mm |
备 注 |
|||
10 |
5 |
2 |
0.5 |
|||
磨耗层 |
100 |
75~100 |
45~75 |
20~45 |
||
(2)防护工程防汛公路道路路面型式为泥结碎石路面,由路面下层10.0cm、路面上层(7.5cm)、路面磨耗层(1.5cm)、路面保护层(1.0cm)四层组成,分层铺筑碾压。路面材料级配见下表2和表3:
表2 路面磨耗层材料级配表
层 位 |
筛 孔 ( m m ) 通 过 率 ( % ) |
<0.5mm |
备 注 |
|||
10 |
5 |
2 |
0.5 |
|||
磨耗层 |
100 |
75~100 |
45~75 |
20~45 |
15~21 |
|
表3 泥结石路面碎石材料级配表
层 位 |
筛孔(mm)通过率(%) |
备 注 |
|||
40 |
20 |
10 |
5 |
||
路面上层 |
85~100 |
0~5 |
|||
路面下层 |
100 |
0~15 |
0~5 |
||
嵌缝料 |
85~100 |
0~5 |
|||
7.验收与交付
7.1采购人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当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响应人参加验收,如果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采购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到货产品由采购人取样复检,若复检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响应人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响应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砂石料到达目的地后,以采购人进场地磅(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校验合格)数量为依据进行验收,交货计量的数量偏差(出厂与工地磅单数量的磅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超过千分之三采购人将拒绝收货。双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时,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磅复磅,第三方复磅为验收依据,公磅费用由与公磅磅差较大的一方(失误方)承担。响应人提供砂石料含水率不应≥4%,含泥率不应≥10%,以采购方试验室测定含水率为准,若含水率超过约定值,采购方过磅时直接扣除超过部分含水率对应的吨数(计算方式:实际验收重量=过磅重量-过磅重量*(X-4%))X为采购方试验室测定含水率,当含泥率>10%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验收应依据文件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7.3响应人提供砂石料必须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如经试验室检验所供产品不符合上述国家相关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相关要求),该批产品必须全部清理出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8.采购单价:本次询比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材料的报价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指定施工区域的综合单价,包括出厂价、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运杂(输)费(运输至指定施工区域)、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9.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以当月供货《收货凭证》、验收量为准,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双方于当月25日前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响应人根据《材料结算单》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采购人财务挂账后,在45天内支付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60%,余37%计入下月进货款中一并结算,以此类推(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剩余3%作为质保金。按此比例批次批结;在每批材料到货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质保期为6个月,自验收合格当日为起始日,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采购人采用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10.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提交,由响应人自行选择:
(1)响应人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纳。
(2)响应人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提交等金额由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3)货款结算中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若有),环境管理体系(若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 2个询比采购规格产品的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砂石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