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都四轨道映秀站P+R换乘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汶川县都四轨道映秀站P+R换乘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汶川县都四轨道映秀站 P+R换乘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汶发改行审〔202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汶发改行审〔2025〕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汶川县。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都四轨道交通映秀站地上停车场1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1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服务区9000平方米、至乘客换乘区的人行廊道150米、避险广场5000平方米;对乘客换乘区10550平方米原有建筑进行提升改造,配置智慧化停车服务设施,投资额18000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设计等服务。工程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工作以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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