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钟发改审〔2025〕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古园路南侧、邹鹤路北侧、扁担河西侧。
2.2工程规模:涉及总用地面积约2331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22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4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44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垃圾转运站、处理楼、2个门卫等。
2.3质量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
2.4招标范围: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质量检测,包含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验收、评优等所需的所有质量检测;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见证取样检测、备案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内容,其中桩检测还包括工程桩、基坑支护桩的检测及轻型动力触探、静载抗压、低应变等内容。人防、防雷、电梯、消防等专项检测除外。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内容 |
控制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 专业、等级 |
01 |
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质量检测 |
17.7206万元 |
检测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包括内容详见3.3.2,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包括内容详见3.3.3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3.2投标人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备案检测(备案检测应含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等内容);
3.3.3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及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
3.3.4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3.4 其他报名条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