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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废碱液)无害化处置

2026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废碱液)无害化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FW-EC-2025-1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废碱液)无害化处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6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废碱液)无害化处置

资金来源:抚顺石化公司排污费      

服务内容: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废碱液)无害化处置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相关直属单位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对危险废物(废碱液)的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招标标段: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石油二厂、烯烃厂、腈纶部、合洗厂等公司各直属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碱液)1790吨,进行无害化处置,拦标价1164元/吨,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产生车间

废物代码

废物名称

废物形态

有害成分及含量

2026年计划产生量
(吨)

检修/日常

备注

1

腈纶部

生产作业一区、公用工程作业区

HW35(900-399-35)

废碱

半固态

氢氧化钠、碳酸钠

10

检修

 

2

石油二厂

焦化车间

HW35(251-015-35)

废碱液

液态

碱液、硫化物

220

日常

 

3

石油二厂

加氢联合车间

HW35(251-015-35)

废碱

液态

Na2S、RSNa

10

日常

 

4

石油二厂

重油催化车间

HW35(251-015-35)

废碱渣

液态

硫化钠、硫氢化钠(5%~10%)

1000

 日常

 

5

烯烃厂

乙烯车间

HW35(251-015-35)

废碱渣(含黄油)

液态、固态

废黄油、碱

50

日常

 

6

烯烃厂

丁苯橡胶车间

HW35(251-015-35)

废碱液

液态

10%的氢氧化钠及部分TBC

450

日常

 

7

烯烃厂

丁苯橡胶车间

HW35(261-059-35)

含氨废水

液态

低浓度含氨弱碱性废水

10

日常

 

8

烯烃厂

净水车间

HW35(261-059-35)

废碱液

液态

NaOH

10

日常

 

9

合成洗涤剂厂

燃料气储运联合车间

HW35(251-015-35)

废固碱

固态

NAOH  99%

30

日常

装置拆除报废

 

备注:1、上表中预计产生量仅供招标估算费用使用,因生产调整等造成数量变化为公司统筹部署,最终处置量根据实际产生量核算。

2、投标人可提前对危险废物进行采样分析,确定其主要成分,处置时要以实际产生为准。

3、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等因素,实际产生地按照公司当时实际情况执行,范围不超出抚顺石化公司。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包含招标废物代码资质(251-015-35)、(900-399-35)、(261-059-3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要满足危险废物招标总量需求,且承诺具备承接本招标方案中不少于1790吨的能力。

3.投标方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车辆为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

4.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⑥企业现贮存危险废物未超过贮存能力80%。(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6.投标人为辽宁省外企业,需提前到省厅咨询跨省转移处置条款要求,并提供满足省厅要求的说明,未提供将被视为不具备投标条件(提供满足跨省转移要求的说明文件,未提供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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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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