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港燃气(自贡分公司)2026年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巡护巡检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ZY25-XN239-FW1296-01
本招标项目 川港燃气(自贡分公司)2026年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巡护巡检业务外包项目已由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关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终端燃气综合服务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生产实际需要,为全面提高管道巡护管理水平,加强管道业务风险管控,由服务承包商开展天然气管道巡护工作。本项目主要工作区域位于自贡、内江、隆昌、泸州及宜宾江安等片区,是招标人下属营销部燃气经营区域。主要工作内容:1、为对招标人所辖区域的输气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户红线内的埋地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护巡检,对管道沿线风险点的巡查及监控、对管道周边风险和规划信息的收集;2、对管道周边第三方信息收集、信息员监控、现场探管;3、管道附属设备设施(阀井、调压箱、撬装柜、表箱)清洁、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4、管道的牺牲阳极/强制电流/排流等检测;5、抢险维修、PCM检测、RTK测绘、定检及施工碰口等作业配合;6、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或特殊时期的加密巡护、巡检;7、专项检漏;8、隐患排查;9、重点部位监控;10、其他临时加密的巡护、巡检、阴保检测工作;11、工业用户抄表等。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划分的管道区域及相关规定开展对招标人所辖区域的输气管道、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护巡检工作。总体要求中标人所承揽管段全线无新增不安全建构筑物、无第三方破坏导致失效,确保管道安全运行。主要工作为:1、为对招标人所辖区域的输气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户红线内的埋地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护巡检,对管道沿线风险点的巡查及监控、对管道周边风险和规划信息的收集;2、对管道周边第三方信息收集、信息员监控、现场探管;3、管道附属设备设施(阀井、调压箱、撬装柜、表箱)清洁、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4、管道的牺牲阳极/强制电流/排流等检测;5、抢险维修、PCM检测、RTK测绘、定检及施工碰口等作业配合;6、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或特殊时期的加密巡护、巡检;7、专项检漏;8、隐患排查;9、重点部位监控;10、其他临时加密的巡护、巡检、阴保检测工作;11、工业用户抄表等。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本项目预估金额266.88万元(暂估,含6%增值税)。
表-1 主要工作量表
| 类别 |
输气管线(km) |
高压/次高压管线(km) |
中压管线(km) |
| 数量 |
14 |
41 |
127 |
| 类别 |
低压埋地管线(km) |
立管(km) |
表箱(个) |
| 数量 |
105 |
348 |
6042 |
| 类别 |
撬装柜(座) |
阀井(座) |
调压箱(个) |
| 数量 |
41 |
229 |
950 |
| 类别 |
测试桩 |
大型穿跨越(处) |
密闭空间(处) |
| 数量 |
178 |
32 |
3600 |
注:以上数据为2024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量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少量增减,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 自贡、内江、隆昌、泸州及宜宾江安等片区。
2.4服务期:一年。
2.5服务地点:自贡、内江、隆昌、泸州及宜宾江安等片区。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暂定 6 %) : 266.88万元 。
招标控制单价表
| 序号 |
项目 |
工作标准 |
单价 |
报价单位 |
备注 |
|
| 1 |
输气/气源管道 |
一日一巡 (步巡+车巡) |
4319 |
元/千米·年 |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计价标准 |
|
| 2 |
市政管道 |
一日一巡 (步巡+车巡) |
1397 |
元/千米·年 |
||
| 3 |
庭院管道 |
一日一巡: (人工徒步) |
2858.25 |
元/千米·年 |
||
| 4 |
高后果区 |
一日两巡 (步巡) |
6669 |
元/千米·年 |
||
| 5 |
燃气事故后果影响区 |
一日两巡 (步巡) |
2794 |
元/千米·年 |
||
| 6 |
阀井日常清洁 |
每月:卫生、测漏 |
29.57 |
元/座•次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 7 |
调压箱日常巡检 |
每月:卫生、测漏、防腐、活动阀门、简单维修 |
5.34 |
元/座·月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 8 |
撬装柜日常清洁 |
每周:卫生、计量器具检查 |
5.34 |
元/座·周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 9 |
气源管道巡检 |
每天:穿跨越、 |
156.19 |
元/km•次 |
城区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10 |
176.49 |
乡镇 |
||||
| 11 |
中压巡检 |
每天:穿跨越 |
156.19 |
城区 |
||
| 12 |
176.49 |
乡镇 |
||||
| 13 |
低压埋地巡检 |
每天:穿跨越 |
156.19 |
城区 |
||
| 14 |
176.49 |
乡镇 |
||||
| 15 |
立管巡检 |
每年:管线泄漏检测 |
156.19 |
城区 |
||
| 16 |
阴保测试/恒电位仪/排流 |
按照阴保测试/恒电位仪/排流检测频次执行 |
9.51 |
元/根·次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 17 |
信息员 |
对管线进行动态看护,并每日上报信息 |
200 |
元/月 |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计价标准 |
|
| 18 |
表箱日常清洁 |
每月:卫生、测漏、防腐 |
3 |
元/个.月 |
|
|
| 19 |
加密测漏 |
普通管道巡检含立管 |
156.19 |
元/公里 |
重大节假日、国家重大会议、比赛等按安排开展加密测漏(据实结算)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20 |
野外管道巡检 |
176.49 |
元/公里 |
|||
| 21 |
重点部位监控 |
据实结算 |
132 |
元/工日 |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道巡护业务外包计价标准 |
|
| 22 |
管道及附属设施施工配合、监督 |
据实结算 |
120 |
元/工日 |
碰口、PCM和撬装柜检测、定检、抢险、RTK测绘 |
|
| 23 |
加密巡护 |
据实结算 |
7 |
元/公里.次 |
据实结算(加密公里数大于等于0.1km的则按公里数计) |
|
| 24 |
加密巡护 |
据实结算 |
4 |
元/ 点.次 |
据实结算(加密公里数小于0.1km的按点位计) |
|
| 25 |
阴保测试/恒电位仪 |
据实结算 |
9.51 |
元/次 |
|
|
| 26 |
三沟两井 |
专项检漏(检漏) |
0.27 |
元/座•次 |
川港公司管道巡检、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检漏业务外包计价标准(试行) |
|
| 27 |
阀井 |
专项检漏(清洁、检漏) |
2.64 |
元/座•次 |
||
| 28 |
阀室/调压柜 |
专项检漏(清洁、检漏) |
5.34 |
元/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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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工业用户抄表 |
每日一抄 |
8.05 |
元/户•次 |
《川港公司抄表、安检、通气类业务外包计价标准》 |
|
2.7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8%、8.0%、9.10%,10.12%均符合要求;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两位小数,-1%、8.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8本项目要求业务承揽单位按照招标人划分并确认的单元管段(含附属设施)及相关规定,开展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线风险点的巡护、泄漏检测及监控,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等事宜,并无条件执行:招标人及其属地单位在特殊时期或应急期间对巡护频次、巡护方式等工作的要求。总体要求为业务承揽单位所承揽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全线无管道第三方破坏失效、无新增违法建(构)筑物、无新增深根类植物,确保管道安全运行。业务承揽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如下:
2.8.1基本工作要求(以招标人实时发布的最新制度为准)
2.8.1.1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护
周期:每日。
巡护范围:全覆盖。
巡护方式:车巡或步巡(高后果区/燃气事故后果区必须步巡)。
巡护重点:
①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点、安全隐患点、较高风险及以上的高后果区/事故后果影响区、密闭空间穿跨越点、地灾敏感点、阀室(井)、调压箱(柜)、第三方施工处等,以及其它附属设施均应设置必检点,必检点增减需招标人确认同意,每个必检点每日必须进行检查。必检点随时间和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增减,必检点应包含在预设巡护轨迹有效巡护范围内。
②巡护人员每天巡查后应完成巡护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巡护日期、巡护开始和结束时间、巡护对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汇报及指令情况等,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按要求存档上报。
③对重要气源管道两侧的第三方施工,应执行输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三色预警相关规定;对在燃气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第三方施工,以及燃气管道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全部第三方施工,应实行“红色”预警管理机制,实施连续监控。
④特殊时期、特殊管线须纳入“外部风险及巡护重点部位管理表”动态监管,必要时加密巡护。巡护质量应能确保管道的巡查质量及效果,巡护工作达到全覆盖。
⑤在开展管道巡护工作时,巡线员应使用手机登录完整性系统,正确保存管道沿线必检点信息,做为必检点巡护到位的依据;同时,系统上显示的巡护轨迹距管道中心线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50米,大于50米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现场核实,否则视为巡护不到位。
⑥巡护人员巡线过程中若发现有管道出现被占压的趋势,应及时制止,并报属地单位进行备案、处理,不应出现新增管道占压。
⑦根据公司制度在需要使用信息员的区域,需将详细情况汇报至招标人方进行审核、批准。
2.8.1.2管道巡检
周期: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含阀井)检测周期不应超过每月;中压燃气管道(含阀井)检测周期不应超过2个月;低压埋地燃气管道(含阀井)检测周期不应超过6个月;立管检测周期不应超过12个月。
巡线范围:全覆盖。
巡线方式:步巡。
巡线重点:
①巡检人员对输气管线、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开展日常巡检和工地监管巡检。
②存在信息员的区域,巡检人员应对其进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资料抽查。
③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对管线进行泄漏检测。
④巡检人员填写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巡检相关资料及存档上报。
2.8.1.3泄漏检测
周期:阀井、调压箱(柜)、表箱、测试桩、标示桩、标示块检测周期不应超过1个月;穿跨越检测周期不应超过1天。
巡线范围:全覆盖。
巡线方式:步巡。
巡线重点:
①巡检人员对输气管线、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开展日常巡检和工地监管巡检。
②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对管线阴保进行测试及保养(每月一次)。
③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对管线进行泄漏检测。
④存在信息员的区域,巡检人员应对其进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资料抽查。
⑤巡回检查、发现第三方破坏隐患进行蹲守处理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重点部位取照、填写汇报资料、用户宣传等。
⑥按巡检周期要求对附属设施进行相应清洁维护:对调压箱/柜(表箱)盖进行清洁;检查调压箱/柜(表箱)目视化标识是否完好并及时恢复;清除调压箱/柜(表箱)周围杂物;检查是否有微小锈蚀并进行简单的除锈刷漆;检查箱内有无漏气并及时整改,整改项为对现场进行警戒、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告知招标人属地单位;巡检应作好相应记录;观察进口压力是否正常。
⑦巡检人员填写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巡检相关资料及存档上报。
2.8.1.4管道附属设施维护保养:
周期:
1)阀井:巡护检查:每月1次;验漏:每月1次;防腐:每月1次;清洁:每月1次;涂抹黄油/机油:每季度1次;阀门活动开关:每两月1次。
2)调压箱:巡护检查:每月1次;清洁:每月1次;验漏:每月1次;测压(出口压力):每年1次。
3)表箱:防腐:每月1次;清洁:每月1次;验漏:每月1次。
4)撬装柜:巡护检查 每周1次,清洁卫生:每周1次,防腐:每月1次,过滤排污:每月1次,流量计加油:每月1次,压力表外观检查:每周1次,流量计检查:每周1次,铅封检查:每周1次。
重点要求:
①维护人员根据按照维护计划对燃气管线附属设备设施开展例行维护保养工作,维护计划严格按照维护周期要求进行编制。
阀门阀井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阀井盖、清除阀井内积水、杂物,对埋地阀进行清洁、润滑、除锈保养,对阀门进行活动。
调压箱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调压箱(表箱)盖进行清洁;检查调压箱固定螺钉是否完好并及时整改;检查调压箱(表箱)目视化标识是否完好并及时恢复;清除调压箱(表箱)周围杂物;检查箱内有无漏气并及时整改,整改项包括拧紧螺丝、除锈刷漆等不需要流程倒换或设备打开的维护工作,对于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在招标人赶赴现场处置之前做好安全警戒和风险控制措施,不得擅自离开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对箱内设备清洁除锈;检查仪表是否完好并及时整改;检查仪表是否到达报废年限;巡检维护应作好相应记录;观察进出口压力是否正常。调压箱压力检测:每半年检测其出口运行压力(运行压力不得高于燃气设备工作压力的0.75-1.5倍),并作好记录。
表箱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表箱进行清洁维护、清除杂物、除锈,发现破损表箱应及时上报。
②维护人员应完成巡线员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设施、阀门存在需要维护整改的工作:整改项包括拧紧螺丝、除锈刷漆等不需要流程倒换或设备打开的维护工作,对于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在招标人赶赴现场处置之前做好安全警戒和风险控制措施,不得擅自离开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警戒区。
③维护人员应对辖区内损坏的标示桩(块)进行修补及调压箱后泄漏检测工作。
④维护人员应配合辖区内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施工作业。
⑤填写维护相关资料及存档上报。
2.8.1.5信息员管理:
①信息员应由招标人按需确定,在需要临时增加信息员的情况下由投标方报招标人审查批准。
②对管线进行动态看护,并上报。
③信息员应每日向片长和管理人员上报辖区内有无第三方施工,有无地灾或其他特殊情况,并每日填写《信息员工作记录》。
2.8.1.6加密巡护:
周期:按各属地单位相关要求开展
工作内容:对常规巡护外需要进行加密的管段、必检点开展加密巡护工作。
工作量签认要求:据实结算,加密公里数大于等于0.1km的则按公里数计;加密公里数小于0.1km的按点位计。
2.8.1.7配合:
周期:按各属地单位停气碰口计划
工作内容:根据停气碰口施工作业时安排相关人员配合,根据现场情况开展包括但不仅限于驻守、监控、流程倒换、警戒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在不违反相关资质要求、不违背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下听从招标人调度。(招标人不得违章指挥,投标人不得违章操作)
工作量签认要求:据实签认。
2.8.1.8重点部位监控
1周期:按各属地单位相关要求开展
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施工预警点、地质灾害风险点、重要穿跨越等区域。
针对施工点应检查受影响管段内的各类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有无损毁、缺失、倾斜、老化现象发生,应核实各类施工作业区是否按照前期达成的一致意见开展,应立即制止并向招标人报送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施工作业。
工作量签认要求:据实签认。
2巡线员和要求
身体健康、行动自如;有一定的协调、语言、书面表达能力;宜为其负责管段所属村(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并熟悉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特点及主要灾害类型;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3工作量签认总体要求:
派工方式:招标人出现需要以工作量签认的方式来要求乙方开展工作时,需要有纸质派工单发放给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各执一联,结算时将派工单扫描件作为附件)。每月对所有工作量进行统计形成相应的确认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各自存档。
派工内容:含附属设施的清洁巡检、加密巡护、泄漏检测、重点部位监控、碰口配合等。
派工单及确认单形式:格式以招标人最新要求为准,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4其他要求
4.1当月巡护总结及下月存在问题、当月考核情况表,每月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招标人。
4.2业务承揽单位应做到如下要求:
①业务承揽工作人员培训要求:
1)乙方每半年对业务承揽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得少于4次。
2)培训内容应重点围绕管道基本情况和重要性、天然气的危害及防范措施、自然及地质灾害识别、工作内容及标准、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3)培训相关资料由乙方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编制和归档。
2.9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人员资格和要求:
3.3.1人员数量要求:
(1)项目经理至少1名,原则不能更换,若需更换需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书面承诺每月在自贡(含江安和内江)片区、隆昌片区(含泸州)现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天;
(2)管理人员至少2名,分别负责自贡(含江安和内江)片区、隆昌片区(含泸州),书面承诺每月在所负责各区域现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天,以现场签到单为准;
(3)为保证业务外包工作质量,服务单位至少派出32名从业人员。人员数量要求:自贡(含江安和内江)片区中从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江安片区从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隆昌片区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人。
服务团队人员(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有社保公章)。
3.3.2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承担过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承担过管道巡护相关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如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资料和业绩考核与评价和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不能投标人自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业绩要求: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管道巡护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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