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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临猗环峰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临猗环峰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98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临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临猗环峰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826001),已由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10MW/30S 超级电容储能电站,接入 220kV 临猗县国网临晋站。

2.2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 44.26 亩,新建一座 220kV 预制式储能升压站,升压区域主要包含 1 台 230MVA 主变、预留两回 220kV 间隔、GIS、设备预制舱和生活预制舱等,储能区域为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和 10MW/30S 超级电容储能,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临猗环峰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3.1建设地点:运城市临猗县耽子镇一带区域;

2.3.2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3 工期:6个月;

2.3.4质量要求:

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环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临猗环峰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须具备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5)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牵头人须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0日13时00分起至 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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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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