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郫都区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信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都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水田8000亩,完善区域内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改建修复田间道路、改建修复灌溉与排水工程、其他工程;
2.3招标范围:勘察:工程测量:根据项目需要,完成本项目测量工作,包括地形图测量、控制点测量、管线探测、规划定桩测量等,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成果报告。(取得招标人委托书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设计:根据项目需要,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若有)、初步设计(若有)、实施方案(若有)、概算编制(若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现场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与支持、监督施工质量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参与工程变更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变更设计与技术支持 )和与本项目相关设备安装指导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并配合完成本项目报规报建手续(若有时)。(取得招标人委托书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自接到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计30日历天内;设计:自接到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计40日历天内。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或农林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 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农田类或水利类或土地整理类勘察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农田类或水利类或土地整理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