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G-F25352-SHDL
2.项目名称: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90万元/年(其中:第1包99万元,第2包91万元,第3包100万元)
4.最高限价:290万元/年(其中:第1包99万元,第2包91万元,第3包100万元),本项目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率为100%
5.采购需求: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食堂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每年预算290万元(其中:第1包99万元,第2包91万元,第3包10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年度验收合格且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3个包,第1包:相山大队(大队部、一中队)、车管所寇湾分所、高新大队大队部,共计99万元;第2包:渠沟大队(大队部、钟楼中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部、杜集大队(大队部、事故中队),共计91万元;第三包:烈山大队(大队部、青龙山中队)、高速一大队大队部、车管所科目三、杜集大队段园中队,共计10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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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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